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级“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督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发展大局,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做好“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监察局牵头负责,企业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优化办牵头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环境治理工作分别由市监察局、重点项目办、交通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市监察局、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局牵头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综合考评工作由市优化办、统计局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按照“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把牵头任务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切实把“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抓好抓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方法,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地各部门服务企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察、定期通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追究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市统一建立“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构建新的监督平台和信息交流机制。市“两转两提”办公室和市优化办已从市、县确定的重点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104家企业作为监测点,县级也要选择部分重点企业作为监测点,加强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认真解决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社会监督,各级“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构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特别是对重点企业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