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的通知
(信政办〔2009〕4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代征单位:
2009年度各代征单位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配任务,认真组织征收。
附件:市直代征单位2009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市直代征单位2009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表
单 位 名 称
| 任 务 数
|
市财政局
| 150
|
市房管局
| 91
|
市建委
| 40
|
市国土资源局
| 75
|
市商务局
| 15
|
市水利局
| 15
|
浉河区物价局
| 2
|
市物价办直属所
| 2
|
市基金办
| 10
|
合计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