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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各级综治组织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组织配合税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

  14、市委宣传部: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根据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媒体配合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公开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合力,实行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势头。

  (三)强化征管,管好发票。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2009年税收征管的突出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管好管住发票。

  (四)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各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尽快将人员名单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信息,每月2日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附件:
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成员

  一、协调小组的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秦 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张惠卿(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胡宪黎(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 景(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国富(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阚泽光(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徐平烽(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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