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设综合科、援助事务科、业务指导科。
(十六)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编制劳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劳教所的所政管理、教育矫治、警戒护卫和警用装备工作;规划劳教场所的布局、新建、改扩建、迁移、撤销、合并等有关事项并组织实施;管理劳教场所的生产、基建、财务、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安全环保等工作;负责劳教系统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劳教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设9个处室(副处级)和政治部(正处级):
1.办公室,设综合科、行政科
2.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3.财务处
4.所政管理处
5.教育矫治处
6.生活卫生处
7.习艺劳动处
8.场所规划处
9.后勤保障部
10.监察审计室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行政编制197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纪委书记1名(副厅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政治部副主任2名、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
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行政编制65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政治委员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副处级领导职数1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
(二)云南省法学会机关设置秘书处,正处级,行政编制10名,其中,云南省法学会机关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厅级),秘书处处长兼副秘书长1名,副处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