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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未达标的;
  (4)危桥改造工作最急需治理的;
  (5)存在火灾隐患的,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6)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7)有关单位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检查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
  (5)严格船员培训管理,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
  (6)宣传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5月中旬)。
  各市、各单位要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或计划,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中旬至9月)。
  1.深入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驾驶台资源管理,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船舶,切实解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2.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超载超限等违法违章行为。
  3.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桥隧工程和大型水上结构物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方式和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5.各市、各单位在9月份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交通运输部与省厅将组织专项督查,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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