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安徽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交通运输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目标任务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内容
(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各道路运输企业、港航企业、客(货)运场站、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
(2)船员、船舶持假证书的;
(3)违反锚泊、值班规定的;
(4)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限超载运输的;
(5)非客运船舶、车辆非法载客的;
(6)违反船舶定线制、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
(7)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8)瞒报事故的;
(9)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0)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11)其他非法违法运输、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