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9〕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内江市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
工 作 方 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平安内江、和谐内江”建设,根据2008年10月31日全省摩托车管理(眉山)现场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
彻底摸清全市摩托车底数和基本情况,解决摩托车管理工作中长期积淀的“老大难”问题,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动态长效的管理机制,使全市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具体目标是:2009年2月1日前购置的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到90%以上,年检率达到90%以上;“涉摩”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力争杜绝因摩托车引发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党委政府主抓、职能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公安交警充当骨干”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任建民副市长任组长,凃云辉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安监、公安、交通、国税、地税、财政、工商、物价、交通运管、公安交警、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支队长唐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工作人员,细化工作任务,把集中整治规范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建立基础台帐(2009年7月31日前)
各县(区)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人员深入村社和社区,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彻底查清摩托车数量、品牌、购买时间、是否登记注册、是否年检(审)以及车主姓名、住址、是否持有驾证等基本信息。建立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摩托车基础台帐。公安交警部门不仅要保存纸质基础台帐,还要将基本信息录入微机,建立电子档案,为后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切实落实惠民政策,广泛动员上户、办证(8月1日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