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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和《内江市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和《内江市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9〕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江市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和《内江市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内江市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油节电工作,根据《四川省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08〕3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实现油电有序供给,节约使用,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节油节电与落实国家、省已有节能政策相结合,与推进十大节能工程和实施工业“新、特、优”工程相结合,与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相结合,与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相结合,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结合,把节油节电作为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抓好重点领域节油节电
  (一)机动车辆节油
  1.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高油耗客、货营运车辆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13年年底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国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2.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乘用车、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落实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各类汽车销售时必须在显著位置粘贴燃料消耗量标识。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不同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政策,鼓励推广小排量乘用车。财政部门要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用车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车辆用油定额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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