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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0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0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9]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200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开封市200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城乡环境保护并重并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在夏收、秋收季节机场、铁路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通畅,保障全市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现就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 烧工作。
  二、实施范围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我市属于全省重点禁烧区域,实行全面禁烧。重点区域是:鼓楼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金明区、禹王台区、开发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大广、连霍、日南高速和陇海铁路两侧各2公里以及省道干线公路两侧1公里地带;五县县城和乡镇规划区域。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全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从根本上解决作物秸秆焚烧问题。2009年重点区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全市区域全面禁止焚烧作物秸秆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开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县区、乡镇、村三级要成立秸秆禁烧专门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监管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县区、乡镇、村要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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