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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区财政部门设立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区财政部门设立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的通知
(汴政办[2009]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家电下乡对于拉动农村消费、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简化补贴程序,加快各销售网点代垫补贴资金的清算进度,降低清算环节成本,市政府要求各县、区统一设立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县、区财政部门统一设立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原则上设在县、区财政局,专门用于审核销售网点的申报材料,清算代垫资金,处理相关事宜。各县、区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标牌,并公示清算流程。
  二、各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的人员从事家电下乡审核与兑付工作,并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施。要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严格档案管理,实行月报制度,对补贴资金的兑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区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设立后,销售网点可直接与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签订《开封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协议》,并清算代垫资金。
  四、市区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设在金明区,与金明区家电下乡资金清算服务窗口合并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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