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指南的通知
(汴政办[2009]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指南》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开封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指南
为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健康规范开展,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使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根据《河南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操作指南》,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内涵及目标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是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党委、政府要求,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提高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使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及时得到无偿的法律帮助。其核心是有案必办、有问必答,为受援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目标是:
(一)实现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二)对所有来访人员一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三)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均可申请并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救助;
(四)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五)基本形成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大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化程度明显提升,法律援助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
二、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
(一)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9.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10.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1.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