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皖交监〔2009〕429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其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办、国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际,现就我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总体要求是:围绕加快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用两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快速、科学、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评审公开、透明,确保项目规划、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确保交通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和监理机构管理,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公正;进一步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阶段性目标是: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信息资源共享的诚信体系逐步完善,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健全,交通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惩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本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着力解决纠正本单位本部门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规范领导干部、项目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廉洁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项目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权谋私的问题,遏制交通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以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省厅“五项廉政承诺”和《关于违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的处罚意见》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双合同制”要求,逐步完善项目建设廉政合同考评制度;积极推进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和国省道、水运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十公开”、信息化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定不严格履行程序,初步设计未经审批或施工许可未办理擅自开工建设,以及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为,明确和落实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施工许可等监管措施;实施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机制,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公布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