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国土、畜牧、农业、林业、工商、地税、商务、环保、食品加工产业推进办公室、沼气、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奶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食品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细化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奶牛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推动奶牛产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建立保障体系
1、加快奶牛冻精站建设。市、县(区)畜牧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建好奶牛冻精站。奶牛冻精站负责宣传贯彻发展奶牛的相关政策,奶牛冻精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奶牛养殖档案的建立,协助抓好奶牛生产管理。奶牛冻精站的冻精保管费、业务工作经费等由同级财政负担。
2、加大奶牛疫病防疫力度。认真贯彻执行《
动物防疫法》,落实疫病防治措施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对奶牛疫病进行免疫和免疫监管,对口蹄疫、布病、结核病要进行定期监测。市、县(区)财政要对奶牛疫病防疫经费给予保障,减少奶牛养殖风险,切实推进奶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3、认真搞好技术服务。要严格执行《
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进行生鲜乳生产。畜牧部门要建立奶牛产业发展技术服务队伍,指导养殖场(户)按要求建设圈舍,加强引种、繁殖等管理,为奶牛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奶农、鲜奶收购、乳品加工企业三者之间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鲜奶收购和乳品加工企业要积极协调金融、保险、农业担保公司等部门共同开展奶牛养殖户贷款和奶牛保险业务;建立和完善奶牛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行业自律,为奶农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积极探索,制定生鲜奶质量标准,签订订单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建立奶牛发展风险基金,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市场波动,适当予以补贴,切实保护奶农利益。
(三)规范市场管理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4号)的有关规定,工商、质检、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奶牛产业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氢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为全市奶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条件。工商、畜牧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奶牛交易、饲草饲料、兽医兽药等各类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为奶牛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奶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