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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陂西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陂西营业部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233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筹建陂西营业部的请示》(泰康陕发〔2009〕第0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陂西营业部。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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