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户县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261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户县营销服务部经营地址的请示》(陕太保寿〔2009〕48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户县营销服务部由户县广场东北角邮政大楼四层迁至户县南大街66号房地产管理所金帝商厦三层。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换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