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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阎良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200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阎良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273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关于阎良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9〕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阎良营销服务部由阎良区人民路中段北侧栎阳大厦商贸楼五楼迁至西安市阎良区延凤路粮食局院一层。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换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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