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303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安市莲湖支公司迁址的请示》(永保陕字〔2009〕3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支公司由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气象大厦迁至西安市北关正街18号邮政大厦。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在收到此批复文件后,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