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平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33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财险咸阳市兴平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陕人保财险发〔2009〕12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平支公司由兴平市槐里路1号迁至兴平市槐里路中段43号。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在收到此批复文件后,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