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科高〔2009〕183号)
合肥、蚌埠、阜阳、马鞍山、六安、安庆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若干意见》(科高〔2009〕101号),经评审,现认定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希望上述孵化器所在市科技局继续加强对本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其快速发展。被认定的省级孵化器,要进一步完善孵化器软硬环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孵化器名称 登记注册的名称 机构类型
1. 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安徽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事业
2. 合肥市原创动漫园 合肥市原创动漫园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
3. 合肥高新创业园 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
4. 安徽省科园创业服务中心 安徽省科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
5.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 事业
6. 安徽大学科技园 合肥安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