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0〕10号)
各有关市属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3号)有关规定,我委经统计,发现部分高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为了确保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现根据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家评审会议评审意见,我委决定对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2所高校额度,增加7所学校额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相应工作,注意上报额度的准确性,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2009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单位:人,元
学校
| 原分配名额
| 调整后名额
| 调整情况
| 总金额
|
上海师范大学
| 684
| 642
| 减少42人
| 3210000
|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
| 55
| 43
| 减少12人
| 215000
|
上海理工大学
| 576
| 593
| 增加17人
| 2965000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474
| 485
| 增加11人
| 2425000
|
上海电机学院
| 431
| 436
| 增加5人
| 2180000
|
上海建桥学院
| 254
| 266
| 增加12人
| 1330000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104
| 108
| 增加4人
| 540000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150
| 153
| 增加3人
| 765000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50
| 52
| 增加2人
| 2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