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两考”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大工商[2009]73号)
各分局、市(县)局:
今年6月7、8、9日三天是全国高考日;5月27日和6月27、28日三天是我市中考日。为此市政府于5月15日召开了专门会议,对 “两考”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为做好“两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杨为年副局长任组长,市场、消保、12315、新闻中心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分局。各分局、市(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责任。
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时间:5月15日至5月20日)
从即日起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经营电子产品的市场、经销店和学校周边经营食品及为食堂、餐饮店集中提供食品原料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经销店等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5月21日至6月30日)
1、联合电子产品市场开办单位,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主动停止销售带有“窃听”性质等电子作弊产品。
2、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经销电子产品市场及经销店进行彻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带有“窃听”性质等电子作弊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追根溯源、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条件的,交由公安、信息产业部门处理。
3、加强重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经销店等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履行相关的管理职责。要加强现场食品加工经营者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管,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具有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经销店,在此期间要对相关食品做到每天100%检测;各单位流动检测车和具有检测能力的工商所,要加大抽查检测的频次。对检测不合格食品要按照退市制度的要求下架退市,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5、加强对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坚决取缔无照(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