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甘肃省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9〕267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兰州铁路局劳卫处,甘肃机场集团公司卫生处:
为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9〕72号,见附件)精神,做好我省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工作,省卫生厅制定了《2009年甘肃省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9〕72号),按照我省制定的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实施计划,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要求,保证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推动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
二、落实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的保障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期间的人员落实、物资准备、车辆调度、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按时完成。
三、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各地在活动中要按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做好活动期间工作动态收集、信息编发工作,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宣传效果。
省卫生厅将对各地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及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以及总结情况进行通报。
各地在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王振华
联系电话:(0931)4818193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9〕72号)(略)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2009年甘肃省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卫生标准宣传活动,推动各项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保证卫生标准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