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推荐选拔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9〕2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2009年重点工作要求,配合卫生人才建设年活动,为尽快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卫生技术整体水平,经省卫生厅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选派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分批次赴国(境)外进行研修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省属各医院、兰大一、二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干部保健院、兰州石化总医院,各市(州)医院在职临床医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二、 推荐名额(见附表)
请各单位推荐人员不超过分配名额数量。
三、人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职业素质良好,群众基础较好。
(二)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流利使用英文进行业务交流。要求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或通过BFT考试,或具备同等水平。
(三)医师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大学以上学历,年龄50岁以下;护理人员要求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
(四)专业技术熟练,业绩比较突出。
(五)身体健康。
(六)愿意和省卫生厅、本单位签定协议,并承诺研修回国后继续为本地区或本单位服务。
四、选拔派出程序
(一)各单位应认真公开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并于7月8日12:00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将单位推荐函和赴国(境)外研修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名单表报省卫生厅外事处,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愿放弃。
(二)省级医疗机构推荐人员由选派单位负责通知本人于7月11日8:30持身份证原件到省卫生厅11楼大会议室参加面试及语言测试;市(州)医疗机构、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荐人员由选派单位负责通知本人于7月12日8:30持身份证原件到省卫生厅11楼大会议室参加面试及语言测试。
(三)省卫生厅将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7月中旬对拟派出国进修人员集中进行短期语言强化培训。
联系人:梁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