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省属各医院,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94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落实信息报送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所有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从2009年7月1日起,均能按时、完整、准确、规范地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
二、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所有相关医疗机构2009年7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信息报送,同时要加强系统监测,预防恶意注册、虚报信息。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上报管理制度,选派责任心强、既懂眼科专业、又懂计算机统计的人员担任具体统计上报工作,要为该项工作提供电脑、登录互联网等基本保障。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我厅统一下发至各市州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要求,登录系统网站(www.moheyes.com)直接申请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四、各市州卫生局将系统管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于2009年7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五、眼科医师按规定外出会诊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的,由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发现用户名被恶意抢注等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疗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卫生厅医政处.
相关文件请从省卫生厅“公文发布”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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