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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巨人”计划的意见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巨人”计划的意见
(川经〔2009〕180号)


各市州经委、各扩权县工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自1996年我省实施“小巨人”计划以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众多中小企业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及装备水平、发展与环境的协调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不少经过培育的“小巨人”企业已经成长为行业龙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骨干,一批企业跨入大企业大集团行列,有效地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对我省“小巨人”计划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切实贯彻《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继续引导和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进一步实施“小巨人”计划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引导和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按照我省以产业发展支撑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要求和实施“两个加快”战略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结合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我省中小企业的实际,以实施“小巨人”计划为切入点,发挥“小巨人”企业的专业化协作、配套等比较优势和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进而促进四川工业整体结构调整和优化。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围绕“7+3”产业发展和灾后产业重建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以提高中小企业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为主要内容,以创名牌、优质产品为重点,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为主要目的,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后备力量、为区域经济培育龙头企业。每年着力培育300户“小巨人”企业。力争“十一五”期末,培育销售产值跨过1亿元企业100户。
  三、发展重点
  按照《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工业生产力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的目标要求,加快“小巨人”企业重点向两个规划的产业和布局发展。重点支持符合以下产业和产品链的“小巨人”企业发展。
  (一)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数字家电、集成电路、网络通信设备、软件和军事电子等电子信息业产业链和产品链;与中药、化学药等医药业配套的产业、产品链。
  (二)与水电、优质钢铁、金属铝及加工、稀土、钒钛新材料、氯碱化工、天然气化工、芒硝及煤炭等优势资源产业配套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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