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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甘肃省2009年艾滋病性病防治业务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六)业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多部门参与的程度不够

  目前14个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成立了专门艾滋病性病防治科,固定专职人员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从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来看,只有很少部分设立了独立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绝大部分还是综合科室,相对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所需要达到的考核指标,专业防治力量仍显单薄,不足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指标。在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第五轮、第六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红丝带项目,JICA项目等国际国内合作项目覆盖的地区,社会资源已被广泛的调动和充分发挥,部分地区目标人群的干预工作的实施主体已由疾控中心业务人员为主,转由非政府组织承担。国内国际合作项目没有覆盖的地区,多部门参与的程度明显不够,工作实施主体仍为疾控中心。

  (七)市州对县区技术支持的力度不够

  市(州)级疾控中心对县区疾控中心,HIV初筛中心实验室对所辖区初筛实验室的督导检查是掌握业务工作进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及促进规范检测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促进指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在业务工作中发挥着举足重轻的作用。从督导检查的情况,市(州)级疾控中心的业务及财务的规范程度明显高于县(市、区)级,但在技术指导方面的力度不够,未能将培训、外展干预、项目管理、资料分析利用以及多部门协作等方面经验、信息及时地与县区级业务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分享,对业务和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做到共同协商解决,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达到共同进步和提高的目的。

  (八)筛查实验室建设的进度缓慢,实验室运行和操作仍欠规范

  截止2008年底,全省已经批准正常运转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172个,距离2010年达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建成艾滋病初筛实验室6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从督导的情况看,大部分市(州)、县(市、区)医疗机构未经过初筛实验室的审批和验收,检测人员未参加过培训,但仍在开展本院手术病人、输血前病人艾滋病初筛检测工作。从已批准的初筛实验室运转情况看,情况亦不容乐观,存在许多问题:如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严格遵循标准操作程序文件;实验室人员配备不足,实验室仪器配备不全(空调);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甚至部分医疗机构连续发生职业暴露;实验室操作不规范,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废弃物品消毒周期过长,以上问题的存在将会对检测结果可靠性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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