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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4日)废止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经〔2009〕356号)


各市(州)经委、扩权强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各市(州)质监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政策,认真做好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确认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要求,现将《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为进一步做好产业准入工作,规范全省工业产品许可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产业政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以工业结构战略调整升级为目标,把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与促进技术进步作为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认真落实节能降耗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淘汰落后的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同和工作沟通,形成产业政策、产业准入、市场准入工作联动的新机制,推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产业政策与生产准入联动原则。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四川省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八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指导和督促企业依靠技术进步,优化存量,调整产品结构,发挥好产业政策在生产准入环节中的导向作用,实现部门工作联动,推动工业经济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发展。
  2.优化结构与节能降耗相结合原则。根据我省节能降耗总体目标和工业节能降耗年度目标,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坚决控制增量、抑制产能过剩;鼓励发展和应用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节能、安全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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