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卫生管理人员赴天津培训的通知
(甘卫人函〔2009〕64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干部医疗保健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白银公司职工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兰泰医院,靖煤公司职工医院:
为推进“卫生人才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经省卫生厅、省扶贫办与天津市协调联系,拟利用对口支援项目支持,在天津市举办甘肃卫生管理人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了解天津市卫生工作情况,交流探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口支援等工作,到天津市医疗机构和北京市学习参观,协调联系卫生人员进修交流等事宜。
二、时间
9月13日(星期日)在天津市宝成宾馆报到。9月14日至18日培训,9月19日返回。
三、参加人员
(一)省卫生厅带队厅领导1人,人事处2人,科教、医政、农卫、妇社处各1人;
(二)14个市州卫生局主要领导或分管进修培训工作的领导1人,市属医院主要领导或分管进修培训工作领导1人;
(三)厅直各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主要领导或分管进修培训工作的领导1人,负责进修培训工作人员1人;
(四)省干部医疗保健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白银公司职工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兰泰医院、靖煤公司职工医院主要领导或分管进修培训工作领导1人。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地、各单位将参加人员回执于8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人事处,市属医院参加人员由市州卫生局统一报名。联系人:杨芳胜,电话:(0931)4818119、4818115(传真)。
(二)赴天津培训人员从兰州乘坐飞机统一出发,请务必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并于9月13日上午10时在省卫生厅机关院内集中。
附: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性别
| 民族
|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及手机)
|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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