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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平凉市二院15MV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平凉市二院15MV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甘卫函发[2009]363号)


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我院15MV直线加速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核的请示》(平市二医〔2009〕94号)收悉。经审核,省卫生厅同意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甘肃省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15MV直线加速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单位该项目立项建设。
  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需报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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