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组织人员参加2009年甘肃省卫生标准宣传周兰州市活动的函
(甘卫法监函〔2009〕87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标准,积极开展卫生标准宣传,保证卫生标准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9〕72号),省卫生厅和兰州市卫生局定于9月13日在东方红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届时组织人员参加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在宣传地点统一悬挂门旗,印制散发宣传资料,开展专家咨询,现场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活动。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2009年甘肃省卫生标准宣传周兰州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标准,积极开展卫生标准宣传,保证卫生标准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甘肃省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具体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卫生标准宣传活动,推动各项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保证卫生标准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宣传周主题和口号
宣传周主题: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
宣传周口号:
(一)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三)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六)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