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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学校卫生监督督查情况的通报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投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当地政府积极汇报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争取政府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食堂、饮用水和厕所等卫生设施建设,积极改造农村学校校舍。争取政府增加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专业人员编制,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执法监督、监测检测等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学校卫生各项工序的正常开展。争取当地政府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学校卫生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通告、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在学校卫生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一是健全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学校卫生重点问题督办制与学校卫生工作通报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推动重点疑难问题的解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改善卫生设施设备等。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工商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制度,实行多部门联合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校园周边餐饮卫生的整治力度,营造学校卫生安全环境。
  (三)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一是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未移交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仍然要重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队伍不能乱、工作不能断、标准不能降。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并逐步扩大监测学校范围、监测频度、监测指标,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饮用水防护设施、加强饮用水消毒与检测等工作。建议政府把解决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问题列为政府重点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问题。三是各地要切实加强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指导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计划预防接种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增强学校传染病监督管理水平。要督促学校落实甲流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甲流在学校的集中爆发。要积极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培训,增加学校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和保健人员的配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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