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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方法及说明
所有购买产品节能量(吨标准煤) 
 
用户方通过验收结论

  年  月  日
  (用户方盖公章)


  说明:1、销售方产品承诺验证中有一项不合格,用户方不得通过验收;
  2、节能量计算方法及说明由销售方据实填写。(0.350千克标准煤/千瓦小时);
  3、居民用户验收公章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
  4、大宗用户上报此表时应附销售合同(协议),居民用户上报此表时应附附表四。

  附表四
  四川省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

  销售单位:
  (盖公章) 上报时间:2009年 月 日 
用户姓名身份证号购买地点产品厂商名称产品规
  格型号
购买数量
  (只)
购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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