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02865921836
黄海波:13699455588
  02868511469
赵云峰:13398153328
  02886200499转8019


  附表三
  四川省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验收表

销售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户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户方是大宗用户 用户方是居民用户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元)
销售金额小计(元)
      
      
      
      
全部产品销售金额(元) 
提供售后
  服务单位
 联系电话:
负责安
  装单位
 联系电话:
销售方产品承诺验证1、产品销售价格是否与公布的最终售价一致 
2、产品质量是否与中标产品一致 
3、产品安装或交付数量是否与销售合同(协议)中的一致 
4、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是否印有(或粘贴)“财政补贴、绿照工程”标识 
5、产品保质期是否达到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标准 
用户方购买产品规定验证1、大宗用户备用产品购买量不超过使用量的20% 
2、居民用户的购买量不超过10只/人(需要另行填写身份证登记表) 
3、用户所购产品全部用于自用 
节能量计算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