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甘肃省大学生乙肝健康教育和疫苗接种项目实施方案
乙型肝炎是严重危害我国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已成为我国现阶段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预防乙型肝炎最经济、最安全、最有效的方法是接种乙肝疫苗。2002年我国正式将乙肝疫苗列入基础规划免疫后,婴幼儿疫苗接种率大幅度提高。2009年国家实施了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疫苗接种率,降低发病风险。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骨干,但由于种种原因,入学大学生乙肝疫苗接种率普遍较低,他们是感染乙型肝炎的高风险人群。为了全面提高我省大学生乙肝疫苗的接种率,有效预防乙型肝炎的流行,卫生部与国际扶轮组织、香港择善基金会合作,决定在甘肃、宁夏、青海三省高校大学生人群中实施乙肝健康教育和疫苗接种防治项目,为在校大学生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开展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做好该项目,现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实施乙肝疫苗接种,有效预防乙肝病毒在大学生人群中的传播;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在校大学生乙肝防治知识的认知。
二、项目工作指标
目标人群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
全省46所高校(包括本科、专科及高职院校)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在校的所有大学生。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二)在目标人群中开展乙肝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五、项目组织实施
本项目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督导、评估等活动;各市(州)、县区卫生局与疾控中心负责责任大专院校组织协调与技术指导工作。各卫生局与疾控中心对应院校见附件2。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省级:
(1)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基线调查方案和项目终期评估方案;
(2)对市(州)和承担项目的县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和各大专院校分管领导和校医院/校卫生所负责人培训;
(3)负责乙肝疫苗、自毁型注射器和宣传资料的管理、下发等;
(4)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项目工作结束后数据审核,完成全省项目工作总结。
2.市(州)级、兰州市承担项目的县区疾控中心
(1)设立项目执行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负责项目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抽调业务人员协助划分区域内各大专院校摸底、接种、健康教育等工作,责任到人;
(3)对大专院校校医、学生辅导员、学生团体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负责乙肝疫苗、自毁型注射器和相关资料的存储、管理、下发等;
(5)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及处置工作;
(6)负责摸底、接种相关数据和数据库录入汇总、上报
(7)项目实施期间在辖区内组织不定期督导;
(8)项目工作结束后负责汇总、分析项目实施情况,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完成评估报告并逐级上报;
4、大专院校
(1)组织设立项目执行小组,由分管校长担任组长,负责本院校内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安排接种及健康教育人员、提供场所及所需设施;
(3)开展摸底登记并将摸底登记表录入数据库;
(4)组织大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5)在校园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活动;
(6)收集、汇总各类项目数据资料,及时上报疾控中心。
六、实施步骤
(一)人员培训
省、市(州)、县(区)疾控中心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二)接种实施
1、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
免疫接种程序表
既往接种情况
| 本次接种针次
| 接种程序
|
0月
| 1月
| 6月
|
2剂次
| 1剂次
| √
| | |
1剂次
| 2剂次
| √
| | √
|
未接种
| 3剂次
| √
| √
| √
|
2、摸底登记
为了准确掌握我省各大院校乙肝疫苗接种的实际情况,在疫苗接种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登记,准确统计在校学生疫苗接种情况,制定各院校疫苗使用计划并逐级上报。
(1)摸底人员组成:由各院校校医及辅导员进行摸底,疾控中心负责摸底工作的审核与技术指导。
(2)时间安排:9月20日前完成摸底登记和数据录入工作。
(3)摸底登记:对每个在校学生进行摸底登记,填写《乙肝疫苗接种对象摸底调查表》(表2),兰州市的学校录入数据库后将表2及数据库报县区疾控中心,县区疾控中心根据数据库统计汇总填写《摸底调查汇总表》(表3)并逐级汇总上报;其它项目市所划分的学校录入数据库后将表2及数据库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统计汇总填写《摸底调查汇总表》(表3)并上报省疾控中心。摸底数据作为制订疫苗使用计划的依据。
(4)注意事项:接种史判断以接种证、乙肝疫苗接种凭证或学生回忆为准,首先以接种证、接种凭证为准,无任何接种凭证以学生回忆为准。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摸底登记表中明确注明,不予接种:①既往有乙肝病史;②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③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证。
3、接种通知
在接种工作前,疾控中心根据摸底情况给辖区各院校出具本次应种学生名单及应种针次,由辅导员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表4)并给每位接种对象发放,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4、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1)采购与下发:项目疫苗、注射器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统一采购,由省疾控中心根据各级上报的免疫接种摸底数据,按照“计划供应、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进度安排通过冷链系统逐级下发(兰州市学校:省级→市州级→县区级→院校,其它学校:省级→市州级→院校)。市、县级疾控中心做好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和相关表格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2)登记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真实、完整的免疫接种用乙肝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供应记录,详细、完整地填写表5《乙肝疫苗、注射器出入库登记表》(包括疫苗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效期、批号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设立专账管理,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3)注意事项:每轮接种工作前应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至各院校。各院校应在每轮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疫苗必须在冷藏冰箱(2-8℃)储存,如院校无条件储存,则由辖区疾控中心根据接种计划随用随送。
5、接种点安排
(1)接种点设置:实行定点集中式接种,接种点数量应根据学校校区分布、设施配置及摸底登记等实际情况考虑。可适当增加临时接种点或延长接种时间。临时接种点可设在医务室、办公室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准备好工作台、肾上腺素等应急处置药品及药械、以及接待用凳子等物品。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活动宣传画和横幅,每个接种点应合理安排接种学生数量,防止发生因待种人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混乱局面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
(2)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接种对象较多时应适当增加人员数量。
6、接种现场工作
(1)由辅导员负责应种学生的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学生进行项目的宣传。
(2)由1名校医负责询问学生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学生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学生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告知学生所接种乙肝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让学生在接种通知单上签字,接种单位联由校医收回后统一报疾控中心,学生联由学生保存,作为下次接种的凭证。同时,负责填写《乙肝疫苗接种登记表》(表6),在每针次接种完成后逐级汇总全校数据(班级→专业→年级→院校),填写《乙肝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表7),并将表6、表7报疾控中心。
(3)现场接种员由院校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校医担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核实学生禁忌症情况。如校医无预防接种资质或人员不足,则由辖区疾控中心从相关单位抽调。
(4)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负责现场技术指导。
7、接种注意事项
(1)所有接种对象均应在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乙肝疫苗。
(2)疫苗在使用前要充分摇匀,如发现有安瓿破裂、有摇不匀散块状物、标签不清、超过效期、已冻结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3)学生接种后应休息观察15-30分钟。
(4)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注射。接种者在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使用后不得再将针头盖盖上;在接种后应对使用过的注射器根据《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集中后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理(如焚烧、深埋、消毒后毁型等方式),并做好处理记录。
8、 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各地应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乙肝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工作。县(区)疾控中心在辖区内各院校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要做到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上报,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附表8)。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通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网络直报系统》上报,并报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州)疾控中心在48小时内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开展调查诊断工作。
9、资料汇总上报
摸底结束后各院校将《乙肝疫苗接种接种对象摸底调查表》(表2)录入数据库并将表2及数据库报县区/市疾控中心。市(州)/县区疾控中心根据所划分的各院校上报的表2和数据库审核后汇总填写《摸底情况汇总表》(表3)、将汇总数据和数据库逐级上报。在接种过程中,校医要对每名接种者按照附表6《乙肝疫苗接种登记表》的内容做好接种记录,在每针次接种完成后逐级汇总填写《乙肝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表7),并及时将表6、表7上报所划分负责的市(州)/县区疾控中心;同时根据划分区内疫苗接种组织开展情况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表9),并于每针次接种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总,并于项目结束时组织开展项目终期评估。将每针次接种汇总数据和终期评估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