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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二)实施环保信访听证和圆桌对话。推行环保信访听证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置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为解决环境信访问题搭建听证的平台,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议事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环境信息圆桌对话,在环境问题未激化的情况下提前介入,根据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整合社会力量,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促进环境问题的及时化解。

  (三)发挥民间环保社团的作用。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维权、环境污染监督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社会公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到环保志愿者的队伍中来,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以社区环保积极分子为骨干,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国际组织、环境教育机构、院校和友好人士的联系,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的环境文化理念和宣传教育经验。

  (四)完善环保监督员和联络员队伍。聘请和组建环保监督员队伍,延伸监管视线,弥补环境监察力量不足,解决环境问题投诉与现场执法不及时之间的矛盾。建立和规范重点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了解企业的环保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科学发展,架起企业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桥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运行架构和相应的推进机制,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环保、宣传、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共青团、科协、妇联等群众团体积极参与,社会环保力量自觉承担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环境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把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到有关处(科、室),与当地文明城市、生态市(县)、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创建工作相结合,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工作重点,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做好督促考核工作。

  (二)完善环境宣传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环保宣传教育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公益事业,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工作等经费要纳入环保能力建设总盘子。各地在安排各项环保重点工作时,也要统筹考虑和安排相应的环境宣传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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