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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苏环发〔2009〕27号)


各市、县(市)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推进生态省建设,根据《环保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自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宣部、教育部联合颁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环保宣教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宣教现代化开始启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等生态良好创建不断深入,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和途径不断拓展,舆论监督显著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也要充分认识到,目前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全民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尚未形成,环境教育培训实施步伐缓慢,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有限的环境教育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环境宣传教育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相当匮乏。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新时期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全民环境道德水平,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全面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环保优先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生态良好创建为载体,以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为环境宣传教育重点,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环保,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倡导生态文明,加快生态省建设。

  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完善,能力建设明显增强,教育受众面不断扩展,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所具备的道德素养和参与程度普遍提升,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适应的社会舆论和文化氛围进一步强化,全省城乡初步形成人人关注生态环境、人人爱护生态环境、人人厉行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风尚,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全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为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省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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