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20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开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请示》(陕太保寿〔2009〕1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安康市白河县、西安市蓝田县、商洛市洛南县、榆林市吴堡县、延安市延川县、宝鸡市扶风县、汉中市宁强县、渭南市合阳县、咸阳市长武县、铜川市宜君县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二、你公司在试点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
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发〔2009〕59号)和《关于印发<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47号)中有关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