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培训班的通知
(甘卫法监函[2009]94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省中医院: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甘卫法监发〔2009〕187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机构队伍建设,加快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工作进度,切实提高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职业病诊断行为,经省卫生厅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及各市(州)确定成立职业病科的医疗机构的有关人员,要求选送的人员必须有执业医师证且能长期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县级医疗机构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二)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三)尘肺诊断与处理原则。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9年10月21日报到,22-27日培训,28日离会。培训地点为兰州市西湖大厦。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前将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摸底考试,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发给《职业病诊断资格证》;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其它事项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
(三)各有关单位请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二)于2009年10月19日前传真至省卫生厅法监处。
联系人:高 翔
联系电话:0931-4818195
附件:1.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参加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培训班回执
二OO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参会人数(人) |
1 | 省人民医院 | 5 |
2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5 |
3 | 省中医院 | 5 |
4 | 兰州市 | 7 |
5 | 嘉峪关市 | 6 |
6 | 金昌市 | 6 |
7 | 酒泉市 | 6 |
8 | 张掖市 | 6 |
9 | 武威市 | 6 |
10 | 白银市 | 6 |
11 | 天水市 | 6 |
12 | 平凉市 | 6 |
13 | 庆阳市 | 6 |
14 | 定西市 | 6 |
15 | 陇南市 | 6 |
16 | 甘南州 | 6 |
17 | 临夏州 | 6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