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甘霖计划”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甘卫人发〔2009〕230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卫生人才建设年”活动,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甘霖计划”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甘组通字〔2007〕50号),经省委组织部同意,2009年继续在卫生系统实施“甘霖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推进卫生人才战略,着眼于卫生事业长远发展和人才建设需求,通过选派县、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内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进修培养,着力提高卫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整体水平,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对象及专业
2009年度“甘霖计划”项目,重点培养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120人。培养专业以外科、妇产科、儿科、检验和影像等基层紧缺专业为主。
三、进修人员条件
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扎根基层的愿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在县、乡两级卫生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符合接收单位提出的有关条件。
四、接收单位
2009年度“甘霖计划”卫生人员进修培养的接收单位共15个,分别是: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和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张掖市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天水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五、培养方式和进修时间
2009年度“甘霖计划”卫生人员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由接收单位确定学术造诣较深、工作经验丰富、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骨干担任。进修人员通过参与课题项目、跟班学习、临床实践等方式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习进修期为一年(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