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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评审的通知

  注:须人事科提供在科室每年累积工作≥6月,已工作满6个月的所有执业医、技系列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入科室时间、学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四、学科带头人(100分)

项目

指标

数据

自我评估(分值)

专家评估(分值)

备注

*1、基本条件

(25分)

1、科室主任:55岁以下,身体健康,医德医风良好,入选省领军人才,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属于柔性引进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在中心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2、科室副主任:45岁以下,身体健康,医德医风良好,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

2、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科室副主任任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

   

必备条件。

*2、学术职务

(15分)

 

科室主任:省级二级以上专科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15分)、副主任委员(10分)、委员(5分)。

科室副主任副任委员加5分。

   

必备条件。

不重复计分,最高15分。

加分项

限: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3层次以上人员、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2层次、甘肃省优秀专家以上人员可加8分;入选省领军人才第1层次人员加6分、第2层次人员加4分

    

3、论著

(15分)

科室正、副主任:2005-2009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于中华医学会等一级学会或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杂志4篇以上得10分,或2005-2009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杂志发表6篇以上得8分。低于此标准不得分。每增加1篇+1分。总得分≤20分。

    

4、SCI、专著

(15分)

2005-2009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CI源的论著2篇,或被MEDLINE收录的论著3篇,

或作为副主编、副主译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译著1部得10分。每增加1项次+5分。最高≤25分。

    

5、科研立项

(15分)

2005-2009年以第一负责人取得省部级研科研项目1项得10分(第二负责人得6分)。增加部分按厅级+2分/项、省基金、部级+3分/项、国家基金+5分/项累计。总得分≤25分。

   

所获基金或课题以卫生部门、科技部门为主,其它类别降一级。

*6、科技成果

(15分)

2005-2009以前二负责人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者可得20分,每增加一项+8分。

以第一负责人获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1项(第一名)得10分,二等奖1项(前二名)得13分,一等奖1项(前三名)得15分。以上每增加一项次+4分 。1999-2004年获得的成果以一半分数计算,得分≤7分。总得分≤25分。

    

  注:1、必备条件为1、2、6,选项3、4、5至少1项达标。学科带头人院外成果可在此项计分,但不计入后面项目的得分。
  2、须提供合同、聘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会职务任职证书、学历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科研立项或基金文件、论著原文原件。多位学科带头人应分别提供材料及打分。第一、二学科带头人应为中心/专科的主专业者。

  五、学术及教学工作(80分)

项目

指  标

数据

自我评估

(分值)

专家评估

(分值)

备注

2008-2009年学术论文

(30分)

SCI等国际刊物发表…篇*6分(限前二作者)

国家级刊物发表  篇x 2分(限第一作者);

每加1篇依次+3/+1,最高加分≤10分

 

 

 

附科室论文清单(作者及次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刊物、年份)、论文原件

2008-2009年成功举办进修班、学习班、学术会议      (15分)

颁发一类学分的每办一期5分,颁发二类学分的每办一期3分,总分不超过15分

 

 

 

进修班、学习班指规模在20人以人;学术会议指规模超过50人的省级及以上会议。均有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且会期达2天以上;提供办班通知的文件、讲课稿、学员签到表、有关相片等资料

2008-2009年外出学习进修或参加国内学术交流             (15分)

每派出一人次(国内)得2分,总分不超过15分

参加境外、亚太、国际会议每次+1分;到国外知名科研机构培训、学习3个月以上每次+3分。

 

 

 

提供医务科外出进修、学术交流年度登记表。到境外交流者应提供相关证明。

*2008-2009年接收进修生

(10分)

本专业副主任医师 人 x 4分x 系数K

本专业主治医师  人 x 2分x 系数K

其他进修医生  人 x 1分x 系数K;

总分≤10分

 

 

 

1、提供医务/科教科年度进修生登记表。

进修生指的是在本专科进修6个月以上;2系数K:三级医院为1.0;二级医院为0.8;其它为0.6;

2008-2009年临床教学及实习生培训

(10分)

医学院教学基地 (≤5分)

 

 

 

 

承担医学院学生上大课(≤5分)(每两学时1分)

 

 

 

 

实习生临床带教(≤5分)(每5名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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