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项目填写错误率:<1%;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出生漏报率:<1%;
  主要出生缺陷漏报率<1%。
  (四)妇幼卫生年报
  报表填写完整率:100%;
  逻辑错误率:<1%;
  活产漏报率、死亡漏报率同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监测。
  (五)“降消”项目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市(县)应逐级进行核查和补漏调查。
  三、质控检查内容
  包括漏报调查和各种表卡的质量检查。
  (一)妇幼卫生年报:在对5张报表的所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生命指标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同时对2009年度妇幼卫生年报是否按要求归档等进行检查。
  (二)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评审情况:检查孕产妇死亡评审记录、评审报告等。
  (三)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况:包括机构、设备、人员、全省统一卡表的使用等。
  四、质控检查方法
  市(县)级:深入市(县、区)内有妇产科、儿科的医院,借助孕产妇死亡登记、围产儿死亡登记、住院分娩记录、儿科急救病历、急诊登记、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等查询;走访公安局、计生委、疾控中心、火葬厂等,从有关证明中查找育龄妇女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线索。
  街道(乡镇)级:深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查阅抽样村的儿童花名册、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出生记录、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走访街道或乡镇级派出所、计生机构,核对出生、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
  村级:查阅儿童花名册、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入户核实出生、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等;走访村委会、村医、村妇女主任、村计生负责人等,核实活产、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