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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卫妇社函〔2009〕86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省卫生厅决定于11月24日至12月,对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省级质量抽查,请各市(州)按照今年9月召开的 “2009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和“甘肃省2009年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常规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的收集、汇总、质控、上报,并配合省级质控小组做好抽查工作。
  附件:甘肃省2009年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甘肃省2009年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2009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安排,省卫生厅组织专业人员对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降消”项目等信息资料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并对各地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为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质控抽查点
  按照随机抽样质控原则,结合2009年各地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降消”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抽取庆阳市西峰区和庆城县、平凉市庄浪县、陇南市成县、临夏州康乐县、金昌市永昌县、张掖市甘州区6个市州的7个县(区)为今年的质控抽查点;每县(区)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乡镇(街道)抽取至少2个村(居委会)。
  二、质量要求
  (一)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二)孕产妇死亡监测
  项目完整率:≥99%;
  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15%;
  活产漏报率≤10%;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三)出生缺陷监测
  表(卡)填写完整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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