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卫妇社函〔2009〕86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省卫生厅决定于11月24日至12月,对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省级质量抽查,请各市(州)按照今年9月召开的 “2009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和“甘肃省2009年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常规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的收集、汇总、质控、上报,并配合省级质控小组做好抽查工作。
附件:甘肃省2009年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甘肃省2009年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2009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安排,省卫生厅组织专业人员对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降消”项目等信息资料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并对各地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为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质控抽查点
按照随机抽样质控原则,结合2009年各地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降消”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抽取庆阳市西峰区和庆城县、平凉市庄浪县、陇南市成县、临夏州康乐县、金昌市永昌县、张掖市甘州区6个市州的7个县(区)为今年的质控抽查点;每县(区)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乡镇(街道)抽取至少2个村(居委会)。
二、质量要求
(一)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完整率:100%;
错误率: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
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
诊断不明率:<5%;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0.5%
(二)孕产妇死亡监测
项目完整率:≥99%;
项目错误率:<1%;
死亡漏报率<15%;
活产漏报率≤10%;
计算机录入错误率:<1‰。
(三)出生缺陷监测
表(卡)填写完整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