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大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
(石建办[2010]1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安监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单位:
2010年1月24日18点20分左右,位于石家庄市丰收路以北的北城国际B-10号楼施工工地发生塔吊倾覆事故,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认真吸取此次生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市建设局和市安监局决定从1月25日至3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大排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010年1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艾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2010年开展“落实指标零死亡、安全达标无事故”活动的通知》(石建办【2010】1号)和《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石建办【2010】8号)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面排查,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级”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开展“一抓、二训、三查”活动,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对市内各区城建管局、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求
市内各区城建管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组对目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每个工作组由辖区办事处主管城建的副主任为牵头人,分区域全天候责任到人,市建设局将提供业务指导。
各县(市)区参照本紧急通知,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检查机制,落实检查内容,检查要有记录,有统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