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监督〔2010〕2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监管、服务两个重心,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理念,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使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等要求,各地要积极将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统筹规划。继续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进一步支持,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加强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的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建设,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努力为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服务基层提供基本保障。
二、开展卫生监督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
“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信息网络,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项目经过2009年初步需求调研和招标等程序后,已按合同计划书全面启动,2011年完成建设并全面推广使用。2010年将是项目建设的实质性阶段,项目建设将完成需求调研、软件设计、编程和试点应用等阶段,各地要积极参与、群策群力、组织完成好每个阶段的建设任务,同时,要做好现有工作系统与省建系统衔接和配套的准备工作,努力建成全省上下联动、先进高效、便捷实用的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各地要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要主动思考,更新观念,强化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协调,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着手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要会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要从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案制定、事故报告、应急措施、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起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组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同时要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如期完成食品安全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