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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231号 2009年11月2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2009年10月30日,副省长孙刚主持召开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叶磊,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南、副巡视员宋雷鸣,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邹明泉,省气象局副局长李集明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自2009年6月23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6月24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目前全省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基本结束,正在组织编制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即将转入实质性的全面建设阶段。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发扬前一段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协调,积极推进,齐心协力把下一阶段工作做好。
  二、会议要求,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把握三个时间节点:(1)2009年10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好校舍排查鉴定工作。(2)2009年11月底以前,省教育厅要把三年规划和今明两年的年度计划制定好。(3)2009年底以前,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完成D级危房、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校舍、国家重点监视防御区校舍的抗震加固、迁移避险任务,争取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任务30%的工作量。
  三、会议明确:
  (一)今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安排:一方面,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资金2.4亿元,按国家规定全部用于赣州的寻乌、会昌、安远、瑞金四个县(市);另一方面,今年全省筹措的约13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如果工程建设还有资金缺口,则由市、县负责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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