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和完善省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加强培育组建新的省重点实验室,着力提高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单位的优势技术领域,主要围绕发展10个高新技术优势产业的航空制造、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生物和新医药、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治、文化及创意等重点学科领域,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强化创新、择优扶持”的原则,成熟一个、审批一个。2009-2012年期间拟新建10-13个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50个左右。同时,巩固和提高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强化体制和机制创新,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打破封闭状况,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加强对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支持力度,吸引、培养、稳定、凝聚一批人才,改善装备条件,提高研究实验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培育组建新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着力提高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托我省具有一定科技实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科技型企业,以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准则,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强化创新、择优扶持”的原则,围绕新能源、新医药、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建筑建材、化学化工、装备制造、微光机电、电子信息、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资源综合利用、生物技术、中药现代化、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治、文化及创意等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产品及关键技术领域,成熟一个、审批一个。2009-2012年期间拟新建30个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00个左右。同时,巩固提高现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集成配套能力和工程化技术水平,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其工程化试验条件和装备水平及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对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能力,带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技术开发水平的提高。
开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结合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重点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城、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主导产业等有较好创新基础的领域,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着重强化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试验条件建设,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基础上,组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提升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2012年前,争取组建15个左右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加快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按照“择优扶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主要围绕发展10个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组建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2009-2012年期间,争取有2-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进入国家级行列。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巩固提高现有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同时,培育组建一批新的企业技术中心。2009-2012年期间,争取3-5个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入国家级行列。
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起着核心和主导作用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建,联合建立,及其与省外有实力的学术机构合作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的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形成覆盖我省区域优势和特色领域的研究实验基地群,为今后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三)组织实施。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省政府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各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和依托单位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任务分解(略)
2.制定措施,落实任务。上述重点研发平台建设须制定各自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在人才队伍建设、硬件条件建设、研究开发项目、对外合作开放、提供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制定投入、管理等方面切实可行的措施,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建设进展调度会,督促依托单位抓紧各项建设发展和申报准备工作,确保落实各研发平台的建设任务。
3.加强沟通,营造氛围。加强与科技部及相关部委的联系,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国家级研发平台的建设情况,积极争取科技部及有关部委领导的支持,为确保10个左右国家级研发平台顺利组建成功,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协调机制。
在省政府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江西省重点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研发平台建设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协调,联合审定重大建设任务,推进重点研发平台的建设和申报工作,保障创新平台建设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重点研发平台享受省级独立科研机构有关优惠政策,需要进口不能国产供应的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和技术资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用足用好现行财税政策,加大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节能减排、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研发平台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扶持。赋予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相应的人事、财务、管理等职权。同时,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建立投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加大对重点研发平台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各有关部门应根据重点研发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涉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相关科技计划的经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设立江西省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投入,对上述重点研发平台予以重点支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向重点研发平台倾斜。同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投入,逐步形成以研发平台依托单位为主、财政投入为辅、社会化多渠道的建设投入体系。
(四)完善评价机制,实行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