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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工作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医改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强省”和“科教兴卫”工程的建设要求,坚持“强化优势、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服务临床”的原则,体现自主创新与转化应用并重,重点支持对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支撑作用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性研究、开发和转化推广项目。本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大对市、县卫生科技创新与适宜技术转化应用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努力显现科技创新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支撑发展和引领推动作用。
  一、计划分类
  (一)计划类别
  1.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省医药卫生重大科技计划(省部共建计划)
  2.省市共建医药卫生专项科技计划(省市共建计划)(新增)
  3.省医药卫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科研基金计划(青年人才计划)
  4.省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基金计划(普通基金计划)
  5.省医药卫生软科学研究计划(软科学计划)
  6.省医药卫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成果推广计划)
  7.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转化应用计划(技术转化计划)(新增)
  (二)新增计划类别说明
  1.省市共建计划以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提升市县医疗卫生单位科技创新和科研能力,为各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目的,重点支持各市技术水平领先,创新性强,有较好应用前景,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项目管理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该计划仅面向市、县医疗卫生单位,项目实施期限2-3年。
  该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结题)拟采用省市共建共管模式。由各市卫生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按限额推荐,由省厅组织专家复评,并立项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由各市卫生局进行监督和管理。项目验收(结题)由省卫生厅审核,各市卫生局具体组织,省市联合验收。
  2.技术转化计划以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促进卫生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引进、消化、吸收、规范、应用和再创新为主要目的,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型研究,选择转化应用的适宜技术必须安全、成熟、有效、符合基层卫生服务需求,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技术转化吸收情况、技术应用范围和数量、应用效果、应用的可持续性、组织管理与保障等,该计划主要面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项目实施期限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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