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卫发〔2009〕259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卫生强省”建设,加快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切实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支撑能力,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0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请参考《2010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络申报请登陆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科教类网上申请”栏目,并按不同计划类别进行网络申报。纸质申报请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三、申报期限
各类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8日。纸质申报资料请寄送到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厅大楼四楼409室,邮编:310006)。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费用
因专家评审需要,每项申请项目需交纳评审费200元。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643819408211,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林支行)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究内容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二)各类计划申报表格请在浙江卫生信息网“科教类网上申请”(www.zjwst.gov.cn)中自行下载,纸质材料按A4纸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联系方式
省卫生厅科教处 沈 杰 电话:0571-87709062
省医学科教中心 杨再峰 电话:0571-87709114
请各地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2010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