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建成市体育馆等一批场馆。加快城市园林和公用设施建设,实现城建投资65亿元。建成莆田客运枢纽中心站站房。打通荔港大道、莆阳大道一期、文献路东扩、河滨路等市政道路。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路灯夜景、供电通讯、给排水、环卫设施、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护城河五期、顶墩、宫口、笏石、鲤中等片区改造。强化城市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美化市容市貌。
二十二、加快妈祖城建设步伐。继续建设妈祖城核心区桥梁、道路等基础设施,完成年度投资6亿元以上。加快建设莆田一中妈祖城校区。争取开工建设新安国际医院。建设自来水、污水处理设施,筹建22万伏变电站。推进文甲码头步行街、忠门物流园区、山亭商贸城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三、提高内外资利用效益。积极引进外商、央企和省属企业,争取在临港产业、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合作取得新突破。继续实施“民资回归”工程。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努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参加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福建省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认真筹办第四届中国·莆田木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六届世界莆商大会、第四届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第十一届妈祖文化旅游节、第三届南北少林武术会演等重大节会活动。积极参加第四届兴安乡亲恳亲大会。
二十四、加强莆台港澳等地区经贸合作。继续办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快湄洲岛对台客运码头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与台中港双向客运直航。启动秀屿港与金马澎货运直航。开展对台招商,加强莆港、莆澳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闽东北协作区交流活动。筹建向莆铁路沿线城市联盟,充分发挥向莆铁路对我市港口经济的带动作用。
二十五、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清理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乡(镇)财县管改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推进水、电、成品油、药品、医疗服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改革。继续抓好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积极推行代建制。
二十六、节约能源资源。修编第三次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建设用地监管,保护基本农田。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节约集约使用海域和岸线。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推进东圳等灌区节水改造,推广农业节水灌溉2万亩。继续实施“1520”节能示范工程,强化电力、化工、建材、轻纺、啤酒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节水工作,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认真落实《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