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新的扶贫标准,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
五、做好扶贫工作。重点支持20个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挂钩帮扶20个革命老区村、民族村、边远山区海岛村、贫困村。“造福工程”搬迁4000人,地质灾害点搬迁588人。迁建秀屿村和罗屿村。继续实施库区移民后扶项目。
六、切实加强港口规划。完成《莆田港口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深化“三湾”控制性规划,加强兴化湾南岸岸线、前沿海域、后方陆域的规划管理。做好临港产业集中区、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修编临港村庄整治规划,争取调整兴化湾南岸海洋功能区划,优化港口发展布局。做好湄洲岛城镇规划。
七、完善港口配套设施。续建秀屿和东吴作业区12个深水泊位、湄洲湾深水航道二期等港航项目,争取开工建设罗屿25万吨矿石码头、湄洲湾火电厂二期配套码头、林浆纸一体化5个配套码头。建成福厦铁路莆田段、莆田铁路站房、莆秀高速公路、仙港大道和城港大道一期。继续建设向莆铁路莆田段、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扩建工程、省道201线、涵港大道一期、仙游环山区公路。开工建设湄永高速公路莆田段、城港大道二期、石门澳路堤、沁峤路二期、东吴(罗屿)疏港公路、省道202线涵江段、省道306线拓宽改造工程和秀港路。抓紧做好兴化湾南岸港口铁路支线、湄洲湾至台中铁路轮渡、福广高速公路莆田段、兴化湾南岸至尤溪高速公路莆田段、湄洲岛跨海通道、莆田机场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港区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堆场、锚地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八、培育发展临港产业。整合“三湾”资源,着力发展能源、石化、钢铁、船舶、林产加工、装备制造、港口物流等临港产业。加快建设LNG新增储罐、LNG冷能产业园、标准木业等重大临港工业项目,争取开工建设国航造修船基地、林浆纸一体化、石门澳临港产业园、国投湄洲湾配煤基地等重大临港工业项目,做好鞍钢冷轧、东吴石化基地、盘屿成品油储运基地、湄洲湾火电厂二期、莆田燃气电厂二期、莆田核电站、兴化湾南岸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铁矿石、煤炭、木材、建材、食品等临港物流园区,努力打造区域性港口综合物流枢纽中心。扩建木材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区。